哪些人员不得招募为直销员? 答:我国《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招募下列七种人员为直销员: (一)未满18周岁的人员;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三)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和现役军人; (五)直销企业的正式员工; (六)境外人员;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兼职的人员。 为什么不得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作为直销员加入的条件? 答:通过收取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变相收取费用,发展人员是传销、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惯用的手段之一,因此,《直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直销企业不得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作为成为直销员的条件。 对直销员业务培训有哪些要求? 答:培训的对象应当包括直销企业拟招募的人员和直销企业的直销员;培训的内容应当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直销业务知识;培训的主体只能是直销企业。其他任何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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