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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网络传销案例

时间:2020-11-15 18:24:55
  打击非法传销

  近期,以传销为手段的新型网络诈骗甚至违法犯罪行为频发。一些组织和个人打着“虚拟货币”,“数字货币”,“电子货币”,“网络代币”或“网络游戏,网赚”,“游戏中奖”,“网游发红包”,“电商返利”等旗号,以高额“静态收入”,“动态收入”,“推广返利”等为诱饵,诱骗群众缴纳会费成为会员,鼓动会员发展下线骗取钱财。

  另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数据显示,早在2010年,就有超过

  中国有4000万人参与网络传销,经工商调查涉案金额达60亿元。网络传销作为一种打着电子商务旗号的新型传销方式,正成为威胁互联网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毒瘤”。2018年悄然而至,小编为大家带来2017年十大网络传销案例。

  案例一,钱宝网

  “案情简介”2017年12月26日,张小雷到南京市公安局投案自首。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一发布消息,就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张小雷注册江苏潜王智能系统有限公司,注册人:

  2010年为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2年与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合作成立南京钱报信息传媒有限公司。2012年初,钱宝网开始正式运营。

  钱宝网是一家基于微商和股权投资承诺高额回报的平台。吸收资金的主要手段是要求用户在线注册,通过充值方式缴纳押金,领取“广告任务”。“广告任务”完成后,他们会获得相应的收入。其网站公布的年收益率约为40%。其对外宣布,已吸引2亿会员用户,日活跃用户1000万,入驻商家超过48万家。截至9月,平台

  已有超过500亿元的资金流入。2015年,南京当地多家媒体收到有关部门下发的“封杀令”,要求取消与钱报网,钱王公司合作的宣传,投资,经营项目。2016年3月,为躲避南京监管部门的监管,“钱宝系”企业总部及所有公司高管迁至上海工作。同年11月,钱王,钱宝公司注册地变更为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名称分别变更为成都钱坤智能系统有限公司和钱乾信息。

  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4月,钱宝上榜abno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我账户里还有2300多万‘钱宝币’,提都提不出来,现在除了后悔,别无他法。”2017年最后一晚,钱宝网投资者刘女士向新京报记者投诉称,钱宝网的投资规则是,投资者在钱宝网上的收益以“钱宝币”的形式体现,100个钱宝币等于1元钱。

  从南京警方的介绍来看,结合张小雷本人的供述和初步调查结果,钱宝网以完成广告任务的高额收入为诱饵,收取用户押金,吸收新增用户资金,用于偿还原则性资金。

  al和老用户收入,向不特定公众吸收巨额资金,涉嫌非法集资犯罪活动。

  “律师点评”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毅达(上海)律师事务所董毅智律师认为:随着人们投资观念的不断加强,各类理财平台层出不穷,民间理财平台占了很大比重。此次钱宝网倒闭后,引发了一系列连锁反应。多家理财平台纷纷倒下,集资平台跑路违约的趋势已经形成。钱宝网刚成立时,有知情人士透露,其曾推出投资100万元,年收益率为100%,这实质上是一个无形中不可能完成的项目,钱宝在不断进化,看着从最初简单支付押金获取利益的广告投放平台,逐渐变成了一个基于微商和股权投资的高额回报承诺的“P2P+微商”平台。它逐渐成为一种非法模式,圈住了很多老百姓的钱。钱宝网的这笔返利来源于新用户,用新用户的投资押金支付给老用户的收益其实是一个巨大的骗局。目前集中的问题是钱宝网实际控制人张小雷及其公司负责人的责任追究,以及投资者的资金追缴和损失赔偿。a根据目前的情况,张小雷很可能被认定为集资诈骗罪。如果投资者想要追回投资款,需要等待司法机关启动追偿程序,按比例返还给投资者。

  案例二,五行币

  “案件简介”近日,在公安部统一部署下,多地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五行币”系列涉嫌传销案,抓获化名张健的宋密秋等百余名犯罪嫌疑人。五行币“传销组织推出多个传销名称,波及全国32个省份

  试图收集数十亿美元的赃款。该组织头目宋密秋自称是9岁上大学的“神童”,是“国家机密培养的天才”。其实,他只有初中文化,自称“大忽悠”。其将入门费分为500元,2500元,5000元三个级别,声称会员缴纳资金后即可获得虚拟货币--“五行币”,而缴纳5000元的人还可获得一枚五行金币。

  与此同时,有必要

  “五行币”组织告诉会员,想发财就尽快发展下线,想发财就请更多人t

  o加入组织。会员发展下线主要有两个好处。一是现金福利。每发展一名会员,可获得会费10%的直接推广奖励。发展一个200人的团队,收入15万元。

  “宝马奖”。

  涉嫌传销“山寨币”的现象正在全国多地发生。据统计,截至2017年9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传销案件5900余起,涉案金额近300亿元。其中,以各种“虚拟货币”名义实施的传销犯罪比例不小。2017年,各地公安机关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涉案币种达107种,其中包括“

  五行币“,”维卡币“,”欧亚币“,”钛币“。

  “律师点评”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毅达(上海)律师事务所董毅智律师认为:随着比特币的火爆,各类数字货币层出不穷,但有真有假,“山寨币”也趁机盯住数字货币的特性,进行商业欺诈。利用“假币”从事网络传销,是传销的新变种。工商,公安,财政等部门亟需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和联合打击机制,扼杀犯罪行为i

  并阻止它们的裂变生长。“山寨币”不是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也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主权货币。但它相当容易复制,成本低,所以大量涌现。从各地查处的案件来看,这类传销仍采用拉人头,发展下线的传统模式。但用虚拟货币,区块链等新概念包装,迷惑性很强,很多投资者上当受骗却不自知。骗术有几种:鼓吹“高返利,高收益”愿景拉人头发展下线;交易系统大多部署在海外。编造背景以创建一个门面增加混乱。这就需要更加严格的监管,建立完善统一的虚拟货币监管体系势在必行。

  情况三,威卡

  【案例简介】维卡币传销组织是在国外向中国国内普及虚拟货币的组织,传销网站和营销模式由保加利亚人鲁某组织设立,服务器设立在丹麦哥本哈根国内,是继“比特币”之后的第二代加密电子货币 该组织主张维基货币价值高的空间很大,在设立的网站上投入大量资金,设置门槛,会员注册后不能退会、退款。 要成为维卡会员,必须在老会员的推荐下支付不同级别的“门槛费”,获得相应级别的激活代码,注册不同级别的会员。 2015年7月,嫌疑犯自参加某“数字货币维基货币资产管理”项目的流通组织以来,承诺以维基货币为工具商品,缴纳会费,给予会员高额返还,以“拉头”发展底线为返还依据的方式,投资他人 2016年4月,在某山东烟台下属海阳市温州商贸城设立了维基货币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部,继续组织和指导该组织的传销活动。 2016年6月,它又加入了“UM资产管理”的传销组织,在其服务部内组织、指导了维基货币、UM传销活动。 到2016年12月,某维基货币销售组织的会员数达到458人,邮购资金金额累计达到800余万元。 UM邮购组织会员数达到373人,邮购资金金额累计达到1600余万元。

  维基货币资产管理项目和UM资产管理项目的登记和购买方式主要通过互联网网站进行,维基货币组织的经营实质上以投资虚拟货币为名,向参加者支付一定的费用获得加入资格,以一定的顺序构成层次,直接

  “律师点评”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亿达(上海)律师事务所的董毅智律师表示,“维卡币”流通组织是在国外向中国国内普及虚拟货币的组织,其经营实质上以投资虚拟货币为名参加 维卡币这种经营模式符合传销活动的特点,其行为已经构成组织,是领导传销活动的罪,这种网络传销组织是网络时代的新产物。

  案例4,五化联盟

  【案例简介】“五化联盟”是跨国流通组织。 “五化联盟”公司没有经济实体,没有所有权,邮购组织者和参加者得到的收益是层下线人员加入时支付的高额门槛费。

  2016年5月,“五化联盟”网站开始运行,康某制作了各种宣传资料,召集肖某君、陈某等骨干成员在深圳、珠海等地直接授课,大力宣传云数贸易“五化联盟”的流通模式。 从2016年5月到2016年12月,该组织通过QQ、微信等渠道发展注册会员20余万人,层次达到130级,涉案金额达到5.2亿元,全国34个省和马来西亚、新加坡、韩国、美国、英国、卡 2016年12月,宋某在泰国出狱后,认为“五化联盟”的传销组织特征过于明显,容易受到调查的打击,于是让康某、司某关闭了“五化联盟”网站。 2017年4月,专题小组经过一个多月的搜查,掌握了该网购组织的犯罪证据,基本查明了犯罪事实。 2016年4月,张宏斌通过微信转账入会500元。 500元的投资,带着两个人入会就可以恢复原状,可以得到红利和股权的激励,深感“投资小,收益率快”。 短短半年,张宏斌在四川眉山市丹棱县发展了200个会员,受益5000人,只是为了5000元卷入了邮购,值得吗?

  云数贸易“五化联盟”注册会员支付的钱和获得的奖金,在网站后台系统中全部以电子货币形式显示,1元人民币对应一个电子货币。会员注册入会必须付钱后注册。 会员注册需要500元的入会金。 之后,劝说别人入会的话,会得到相应的报酬,入会后买的股票也会涨价,被诱惑。

  “律师点评”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亿达(上海)律师事务所的董毅智律师认为,五化联盟的运营方式与五行货币、维卡币相似,都采取不正当流通的形式,利用人性贪婪,大量资金、不正当投资 手头资金不充裕的人,请不要进行退休养老金等简单的投资。 确实想投资的是走正规路线,在动手前请咨询相关部门了解清楚,注意不要上当。 请不要参加所谓的“免费健康讲座”“免费旅游”“免费聚餐”等活动。 防止上当。

  案例5,云在指尖

  【案例简介】2015年4月,湖北省咸宁市工商局接到通报,广州云涉嫌在指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咸宁地区从事传销活动。 咸宁市工商局法务员根据通报线索调查,当事人开设的云在指尖网购时向网上会员返还佣金,其经营活动具有明显的“层次关系”、“入门费”、“团队报酬”等特征,涉嫌传销。

  经调查,2014年10月31日,当事人开设的云在指尖网上的商店街在线。 该商城是云在指尖公司自行发行的具有网上购物、网上支付等功能的综合EC平台,利用微信普及,运行数量存储在AlibabaCloud (阿里巴巴云)公司服务中。 截至2016年2月2日,该商业街销售商品16种6000多种,供应商150余家。 指尖网上商店街规定,参加者收取佣金的最低条件是,商店街必须累计消费128元成为“指尖管家”。 “指尖管家”可以得到底线8层的人以购物形式支付费用的报酬,要得到无限层的报酬必须提高会员级别。 会员级别的晋升途径,一是增加累计消费金额,二是增加直接间接发展的“指尖管家”数量。 截至2016年2月,云在指尖网上商店街的阅览数达到1.4295亿人,关注人数达到2476.08万人,人员水平总数达到52层。 “如果可以用一台手机、一个微信账号、消费128元代理整个商场的产品,在家发送链接,就可以轻松进入每月数万甚至十几万! 》的宣传语诱惑了260万人,陷入了微商邮购欺诈。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亿达(上海)律师事务所的董毅智律师认为,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传销触角走向移动终端,开始了“微型传销”时代。 涉案金额达到6.2亿元,会员260万人,横跨全国34个省级行政区域,社会影响很大。 由于网购没有地域限制,涉案资金的关系错综复杂。 “云在指尖”中规定,会员每次推荐一个人成为“指尖管家”(第一代),都可以获得40%的利益。 第一代管家推荐新管家(第二代)时,会员可以分成10%的利益。 如果发展第三代到第五代,都可以获得10%的利益。 根据这种模式,有些人员为发展划了底线返还金额达到了200余万。 2016年9月12日,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了《关于完善新型多级流通欺诈行为的公告》,在公告中,对利用微信关系链发展底线流通获利、引导用户关注、共享的行为,限制在账户上 可以说网络安全需要每个人的保护,无论是个人还是第三者还是平台都需要不断变化。

  案例6,收集微型商店

  [案例介绍] “聚集微商店” 应用程序于2015年2月12日开始在线试用。从2015年3月26日开始,双方将网络微商店的运营模式设置为: 每人每年支付365元的平台服务费,并且可以成为 “聚集微商店” 的所有者 (实际上不开店)。成为所谓的 “店主” 后,你可以邀请其他人作为新店主加入。根据有关各方制定的促销制度,一名店主直接发展了30名新店主,并间接发展了130名新店主加入,以成为一名导师。导师团队招聘的店主人数达到1000人,你可以向公司申请成为合作伙伴或培养合作伙伴,这样他们就可以形成在线关系。有两种层次模式: ① 公司-合作伙伴-导师-店主; ② 公司-合作伙伴-培育合作伙伴-导师-店主。双方设定现金利润分享方式如下: 对于每一位新的店主,相应的合作伙伴和导师可以分别以培训费的名义获得70元和170元的收益。同时,如果 “店主” 在 “聚集微商店” 购买商品,相应的 “导师” 和 “合作伙伴” 可以获得公司退货销售利润的15%; 店主邀请新店主加入消费后,相应的 “合作伙伴” 和 “导师”也可以获得折扣。

  根据收集到的微商店发布的数据,其电子商务业务占相当大的比例,也就是说,它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行为,这意味着即使一些收集微商店的模式符合 传销 的特征,它们也不会被视为 传销在实际情况下,犯罪只会因违反 传销 条例而受到行政处罚。

  [律师评论] 在这方面,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特别研究员,北京亿达 (上海) 律师事务所董亿志律师认为: 收集微型商店的行为违反了《禁止 传销 规定》第7条第1款和第24条,聚集微商店的推动模式与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 传销 活动有一定的区别: 一方面,聚集微商店提高了商品流通的效率,它创造了真正的社会价值; 另一方面,聚集的微型商店一直按照互联网商业模式运营,即补贴市场并亏损运营。该平台在过去的商业活动中没有盈利,而是投入巨资创造。因为这种提升机制本身的目的是鼓励每个人在不同的阶段和级别上成为一个更高的层次,这是一个典型的团队薪酬模型。

  趙麗妃站特别研究员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和律师北京芝林事务所表示,虽然微商店也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模式已经变成了三个层次: 经理-主管-店主,但经理仍然从线下计算付款,即,主管和店主,主管从线下店主处计算付款。本质还是一样。马策律师,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特别研究员,浙江康定律师事务所的联合创始人,相信三级分销模式是否是一种 “直接针对消费者的商品或服务”',不是很清楚,所以仍然存在争议。

  案例7,魔法农场

  [案例介绍] 魔法农场是一款深受网民喜爱的游戏,被称为 传销 的真实面目。投资者表示,如果你想赚更多的钱,你也可以尝试获得动态收益,也就是说,推荐其他人参与 -- 直接推1个用户奖励16个种子,全100颗种子可以改变90朵玫瑰; 段先生现在水平是花,如果直接推送到10个用户将奖励1个仙女,提高回报率为0.1%,即4个花仙女自动合成一个花天使,增加回报率是0.5%,这是玩家 ú p拥有4个花天使。更高级别的花天使被称为庄园主人,这也是游戏中最高的身份。它需要两个条件: 一个是直接推动40人,以获得游戏中15块土地的资格,另一个是拿钱开放土地,要开垦10块黑土,每块需要300元,5块金土,每件需要3000元,总投资18000元后,段先生可以成为庄园的所有者,享受提高交易上限、免除交易费的特权,并为任何人注册账户。每个推荐人都可以从他的直接推动中 传销 是一种高智商犯罪。帮派核心人员的年龄分布在27-32岁之间,头脑灵活,思维敏捷,在游戏开始时,许多链接被设计用来逃避合法罢工,各种退出游戏的方式被认为在被审问时展示了它们的魔力。

  [律师评论] 在这方面,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特别研究员,北京亿达 (上海) 律师事务所董亿志律师认为: 魔法农场是一种通过网络游戏实施 传销 的新模式,通过游戏掩盖了犯罪的现实。即便如此,它仍然暴露了 传销 的本质,然而,这些创始人与以前的 传销 有明显的区别。他们通常是高科技和高水平的信息技术人员,思维敏捷。审判开始时,许多嫌疑人都在 传销以三个收入水平为特征,而在 传销。然而,当游戏显示玩家只能提取下一级别的收入,但是每个级别的玩家可以通过为下一级别的 “挑选蜂蜜” 来扩大他们的基础,那么玩家的收入实际上间接来自其发展和延伸推荐线的最后一层,这完全符合法律上的 “一” 犯罪元素。

  案例8,1040阳光项目

  【案例介绍】1040阳光工程是一个经典的 传销 组织。其活动明显符合拉头、付费会员和发展线下以寻求非法利益的特点,被确认为 “一项” 活动。事实上,据相关人士称,1998年4月新疆有一个1040阳光项目,然后被转移到广西。2007年,南宁、武汉、合肥开始活跃起来,该组织的成员活跃在贵阳等地,甚至建立了官方网站。核心理念是离线开发。新加入的会员需要支付3800-69800元的 “会员费”,分为三个文件。之后,“销售员” 将不断发展。只要 “销售员” 有出色的表现,就能 “空手套白狼” 最终赚1040万元,即所谓的 “1040阳光工程”,从而得名。这种资本运作有一套 “五级金碩珍制,出制” 的理论。如果每个人的股票投资69.8万亿元,购买21元,下一个月每3800元的业务,组织将退还19000元,实际投资额为50.8万亿元。如果只投资3800元,下个月将不会返还任何资金。如果投资超过2份,该组织将只在下个月提供反货币。根据支付的金额,返还资金的规则是不同的,下一个任务是开发3个线下分别开发3个线下时开发到29个人,可以晋升为老板,开始每月拿工资 ”,直到从组织中拿出全部1040万元来完成游戏的 “资本”。基本上,中国中部和东部的每个省都有1040名组织成员,覆盖面很广,大量人员和国家打击和控制的巨大困难。

  [律师评论]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和北京亿达 (上海) 律师事务所的特别研究员董一志认为,据知情人士透露,1040实际上不是由中国创造的,它也存在于日本,被称为 传销 模式的第一个特点是以 传销 场所。例如,以陈志愿者和59人的陈智敏为例,他们从6月到2009年7月将 传销 队从南宁迁至合肥。在包河区较偏远的社区租房,建立了以 传销 场所。第二个特点是离线的发展就像细胞分裂,离线发展,离线然后分裂。第三个特征是 传销 组织中的各个级别不相互交流,这仅限于相同级别的交流。传销 组织的规则就像 传销 案件中,被告的教育水平大多是小学和初中教育水平,操作模式相对简单,属于广泛类型。在陈志愿者等59人的案件和后来的案件中,被告的教育水平普遍提高,包括小商人、退伍军人、大学讲师和一些年轻的大学毕业生。1040采用直销 传销 的混合方式,使人们难以区分和掩盖其犯罪现实。

  案例,IGOFX

  [案例摘要] 据中国媒体报道,中国妇女卧床90后,薛教 (26岁,来自江苏常州),曾经是胡安宽航空公司的马来西亚航班避难,她向我丈夫屈服,她的丈夫是一个主要股东的金融欺诈组织IGOFX,一位薛教中国IGOFX经销商的 “撒谎赚美元” 的口号在中国半年有400,000名会员,横扫了人民币近300亿元。

  2017年6月8日,IGOFX逃跑了,平台上的所有玩家都失去了超过90% 的本金。止损仍在库存中。IGOFX控股有限公司声称于2012年在新西兰成立,已有近5年的历史。去年,为了进入二元期权市场,该公司放弃了最初的新西兰监管,将总部迁至瓦努阿图共和国。瓦努阿图监管证书的IGOFX在瓦努阿图注册时间上显示的信息为2016年5月16日ri监管有效期为2016年年7月18日2017年年7月17日ri,只有1年的短时间。可以看出,这家空壳公司选择去瓦努阿图是为了快速获得欺诈许可证。这个地方也成为许多作弊公司快速注册的地方。到目前为止,IGOFX还没有任何可靠的产品或服务,但它不断发展其成员和代理商,依靠其成员的资本投资来获利。新成员的最低投资额为100美元。IGOFX的商业模式被称为多层次营销 (MLM),也就是说,根据成员的不同投资金额,他们被分为以下几个层次: 交易员500美元; 介绍人1000美元; JIB2000美元; IB5000; MIB 10,000美元。成员有利润红利,每月投资回报的90% 用于交易商和投资者支付红利。双方之间的股息比例因交易者的水平而异。一般来说,贸易商的利润份额在5% 到30% 之间。剩余的每月投资回报率10% 将用于向成员支付股息 (I.E.IGOFX启动子)。根据成员的等级分配比例: 一级5%; 二级3%; 三级1%; 四级1%。“我们的钱根本没有进入外汇市场。”云南大理的投资者张国忠表示,他询问了自己MT4软件 (市场报价接收软件) 的交易记录,发现自己的外汇交易有操作记录,但是,没有任何委托给交易者的交易记录。”只要你选择监护权,钱就会从账户中扣除。最后,只有交易结因此,没有交易过程。”

  [律师评论] 在这方面,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别研究员和北京亿达 (上海) 律师董一志律师事务所认为,欺诈的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如今,外汇欺诈也进入了人们的生活。发生过许多互联网外汇金融管理平台崩溃、突然关闭或被定性为 传销 欺诈等风险事件,这些只是当前网络投机平台混乱的缩影。为了吸引投资者,一些外汇融资平台经常声称他们受到权威机构的监督或授权,但事实上,这些认证或授权是伪造的,实际上不在这方面的监督下,平台以 传销。这些庞氏骗局抓住了人性的弱点,进行了诱导和欺诈。

  案例10,亚欧货币

  [案例简介] 海南海口警方破获了一个 传销 案,声称亚欧货币如果以50美分的价格购买,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可能会超过5倍。也就是说,用户端的输入100万,我们可以在50万以上达到500。据该公司宣传,亚欧货币是 传销 参与者说,如果你有更多的联系和更大的市场,他也会赚很多钱。只要超过1000万个,三级分配可能是省级机构。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研究所的边永祖说,“利用网络模式和集团模式,一方面节省了成本,可以操纵这个集团的舆论,另一方面,非常隐蔽,你在这里,人和人都看不见。你很难知道谁在线,所以这是非常隐藏的,而且这种扩张非常快。因为该地区在这方面不受限制。”这些包装,短短一年时间,亚欧比特币 “吸引了40,000多名参与者,吸收资金达到40亿元以上。在涉及超过40亿个单位的案件中,会员高折扣约10亿元,会员退出约27亿元。有超过3亿元的嫌疑人柳某和夏某荣非法持有。

  【律师点评】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亿达(上海)律师事务所董毅智律师认为:数字货币的风靡,我国的诈骗集团也在这中间钻空子,实际上,人们在购买数字货币的同时,并不是真正的了解数字货币,就像现在风靡的比特币,很多投资者压根就不明白到底什么是比特币,比特币又是如何产生的,只是听别人说这东西挣钱,就将自己的积蓄投入,亚欧币骗局就是利用了人们对数字货币的痴迷和信任,开启了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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